学校收费票据管理制度
为加强收费票据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收费票据的使用种类,统一为财政监章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、江苏省行政事业性结算票据和学校自制的内部收据。
二、票据的领取,票据的领取统一由财务部门到省局或财政厅领取,内部收据由财务部门委托其他单位印制。财务部门是各种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,设立专职岗位,指定票据管理员统一负责收费票据的购领、保管、发放、核销、缴验,并建立台账。
三、收费票据的使用范围: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限于学费、住宿费、实习材料费、技能鉴定费、培训费等收入项目;学校内部收据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使用范围同等,但必须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配合使用,行政事业性结算票据限于上述项目之外的所有结算项目。
四、票据的使用。收费票据在启用前,应当检查票据是否缺页、漏页,重复等情况。使用时,票据填写必须内容完整,字迹工整,印章齐全。如填写错误,应另行填开、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,保存其各联备查,不得涂改、挖补、撕毁。
五、票据的缴验。使用过的行政事业性收据票据,票据管理员应及时汇总并填写《收费票据缴验表》,连同收费票据存根交省局后统一送财政厅缴验。使用过的内部收据及时存档保管。
六、票据的销毁。收费票据存根应保管五年,保管期满后,填写《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销毁申请表》报省局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,予以销毁。
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